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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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公路窗口 办理导航事项(2项)
超限运输车辆省内行驶公路审批
办事导航信息
窗口
名称
 综合窗口三(B区17窗口)
办理
流程
 1.申请 申请人通过在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(综合窗口)、雷州市地方公路局路政行服务窗口提出申请,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。 2.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,符合申请资格,并材料齐全、符合规定格式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,出具《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》。经审查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,当场出具《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》,或5个工作日内出具《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。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,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。 3.审查 受理后,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,组织实地核查、专家评审、技术审查、检验、检测、检疫、鉴定、考试、考核,作出审查结论;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。符合审批条件的,签发通过决定;不予通过的,出具《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 4.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原申请办理的路政行政许可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。
所需
材料
 1.广东省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书 2.有效身份证 3.营业执照 4.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.授权委托书
办结
时间
 20 ( 工作日 ) 个工作日  经办人:综合窗口工作人员
咨询
电话
 0759-8813142
备注  

跨越、穿越公路修建桥梁、渡槽或者架设、埋设管道、电缆等设施审批
办事导航信息
窗口
名称
 综合窗口三(B区17窗口)
办理
流程
 1.申请 申请人通过在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(综合窗口)、雷州市地方公路局路政行服务窗口提出申请,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。 2.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,符合申请资格,并材料齐全、符合规定格式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,出具《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》。经审查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,当场出具《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》,或5个工作日内出具《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。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,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。 3.审查 受理后,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,组织实地核查、专家评审、技术审查、检验、检测、检疫、鉴定、考试、考核,作出审查结论;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。符合审批条件的,签发通过决定;不予通过的,出具《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 4.获取办理结果 通知申请人到原申请办理的路政行政许可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。
所需
材料
 1.路政许可申请书 2.有效身份证 3.营业执照 4.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.授权委托书
办结
时间
 20 ( 工作日 )个工作日  经办人:综合窗口工作人员
咨询
电话
 0759-8813142
备注  


服务时间    

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单位地址    

雷州市新城大道13号世贸广场三楼公共服务中心
交通指引    

开车、步行到新城大道13号世贸广场,或乘座3路、4路公共汽车到世贸大厦站下车,然后步行或坐电梯上世贸广场三楼到市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


咨询/投诉    

咨询电话:0759-8807878

投诉电话:1234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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