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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限运输车辆省内行驶公路审批 |
办事导航信息 |
窗口
名称 |
综合窗口三(B区17窗口) |
办理
流程 |
1.申请
申请人通过在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(综合窗口)、雷州市地方公路局路政行服务窗口提出申请,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。
2.受理
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,符合申请资格,并材料齐全、符合规定格式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,出具《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》。经审查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,当场出具《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》,或5个工作日内出具《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。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,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。
3.审查
受理后,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,组织实地核查、专家评审、技术审查、检验、检测、检疫、鉴定、考试、考核,作出审查结论;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。符合审批条件的,签发通过决定;不予通过的,出具《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
4.获取办理结果
申请人到原申请办理的路政行政许可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。 |
所需
材料 |
1.广东省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书
2.有效身份证
3.营业执照
4.法定代表人证明书
5.授权委托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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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结
时间 |
20 ( 工作日 ) 个工作日 经办人: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|
咨询
电话 |
0759-8813142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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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越、穿越公路修建桥梁、渡槽或者架设、埋设管道、电缆等设施审批 |
办事导航信息 |
窗口
名称 |
综合窗口三(B区17窗口) |
办理
流程 |
1.申请
申请人通过在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(综合窗口)、雷州市地方公路局路政行服务窗口提出申请,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。
2.受理
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,符合申请资格,并材料齐全、符合规定格式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,出具《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》。经审查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,当场出具《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》,或5个工作日内出具《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。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,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。
3.审查
受理后,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,组织实地核查、专家评审、技术审查、检验、检测、检疫、鉴定、考试、考核,作出审查结论;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。符合审批条件的,签发通过决定;不予通过的,出具《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
4.获取办理结果
通知申请人到原申请办理的路政行政许可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。 |
所需
材料 |
1.路政许可申请书
2.有效身份证
3.营业执照
4.法定代表人证明书
5.授权委托书 |
办结
时间 |
20 ( 工作日 )个工作日 经办人: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|
咨询
电话 |
0759-8813142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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