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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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司法局窗口  
事项数:1
公证员一般任职
办事导航信息
窗口
名称
综合窗口三 B区17窗
办理
流程
申办——符合公证员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到市司法局的申请窗口办理事项; 受理——基本信息核对,市司法局公律科经办人对申报资料审查,提出初审意见报科室负责人审核; 市司法局审核第一环节——公律科科长审核; 市司法局审核第二环节——主管副局长审核; 省司法厅经办人接收材料——省司法厅经办人员接收市司法局书面材料提出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; 省司法厅领导审批——分管领导对书面材料提出审批意见呈厅领导最终审批; 办结发证—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核。对符合规定条件和公证员配备方案的,作出同意申请人担任公证员的审核意见,填制公证员任职报审表,报请司法部任命;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公证员配备方案的,作出不同意申请人担任公证员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。
所需
材料
公证机构推荐书 申请担任公证员人员基本情况表 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审查 身份证明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
办结
时间
30 ( 工作日 )个工作日  经办人:综合窗口工作人员
咨询
电话
0759-8813398
备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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